从国家医保局获悉:今年10月,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截至12月9日,各地共济范围均已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