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美在医院门口等地摆放收药牌子或在街头收购药品时,结识吴某强、赵某才等人。陈某美告知上述人员至医院用医保卡开药,或指定收购药品种类,指使、授意上述人员至多家医院使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收购药品后出售给他人(另案处理),并由他人出售给其他药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40万余元。
【刑事诉讼过程】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保基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法认定陈某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药贩子”非法倒卖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非法牟利的典型案例。当前,非法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犯罪形成利益网和黑灰产业链,职业“药贩子”、参保人员和医药机构等多个利益主体参与。一批以倒卖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为业的犯罪分子,从参保人员处收购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或者指使、教唆、授意参保人员利用医保报销虚开、多开药品,既是犯罪链条的源头,也是犯罪链的重要一环,依法严惩“药贩子”有利于斩断黑灰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