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30日

四部门: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8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 2024-08-30 1 1 东风汽车报 content_14672.html 1 四部门: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enpproperty-->